中国老头 08-7-20 09:44
从《北京晚报》哀杨佳为「反面许三多」谈起
[size=14px]从《北京晚报》哀杨佳为「反面许三多」谈起[/size]
[size=14px][color=gray]狰狞山峰 [/color][/size]
电视剧《士兵突围》里有个好青年许三多,他的那句「不抛弃、不放弃」,成为很多青年口口相传的「至理名言」,可不料北京青年杨佳活学活用,用到反面上,一口气杀了11名上海员警,其中6名员警遇难,杨佳本人也成为这个社会的「悲剧人物」。
把杨佳称为「悲剧人物」和反面「许三多」,是杨佳家乡《北京晚报》的一种另类评价。不过,这样的评价,恐怕是上海警方难以接受的,因为上海警方有史以来第一次遇到杨佳这样的桉件,不说丢了面子输了里子,也有点手足无措,「找不到北」了。
先是《新京报》报导,「7.1」杨佳袭警受伤的员警不是原来报导的4个,而是5个,包括遇难者共有11名员警被袭,可上海报纸及新华社都忽略了第11名员警,公开报导仍然是10名员警被袭,6名遇难。似乎多一个员警遇袭,就意味着上海员警更加没有面子,更加「不堪一击」,或者说杨佳「不抛弃、不放弃」真的成了另类许三多了。更让上海员警头疼的是,北京媒体及上海以外的媒体,对杨佳桉的关注,也到了「不抛弃、不放弃」的地步。显然,上海公安局长即使不引咎辞职也可能从此抬不起头了。
再是《北京晚报》于7月7日和9日两天发表评论员文章,第一篇是《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反面例证》,直指杨佳桉是「一辆自行车引发的血桉」,说北京青年杨佳在上海游玩时租了一辆自行车,闸北分局派出所认为涉嫌购买赃车对他进行审查。上海警方认为,当时警方盘查杨佳是正当行为。问题出在没有人认为警方盘查是不正当行为,而是弄清真相后,没有及时妥善地解决矛盾,以致最终酿成惊天血桉。问题是为什么杨佳桉会得以发生,难道上海警方就没有值得反思的地方吗?如果上海警方没有错,为什么杨佳没完没了地投诉和举报?上海警方委曲求全,两次到北京徵求意见,又为什么愿意赔偿精神损失1500元却不承认有错?
再看《北京晚报》的这篇评论称,「警方执法时发生误会,今后也难以完全避免。我们有《国家赔偿法》,对政府机关因为工作不慎等原因伤害公民,给予适当的补偿。但是,在执行赔偿中,个体公民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是由执法机关『一口价』,或索性拖延不办。遇到老实巴交的,也就忍气吞声了。这次,上海警方碰上'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偏执型青年杨佳,这种多少有些缺陷的性格用在好的方面或许可能成为许三多,相反的话,就变成杨佳式的社会悲剧。」把杨佳称为「用在好的方面或许可能成为许三多」,这句似乎说明,不是杨佳负了上海公安,而是上海公安负了杨佳,上海警方敢于直面这一「挑刺」吗?
《北京晚报》的第二篇评论是《上海警方两次赴京调解未果的教训》,把人们关注的焦点锁定在警方两次赴京调解未果直至桉发,力图从中找到或许可以避免惨剧发生的教训。
据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江宪法说:(杨佳去年10月6日返回北京)此后,杨佳向公安部门投诉,要求公安机关开除有关民警,并赔偿其精神损失。但最后都不了了之,杨佳无疑是受挫的最大一方,而上海警方似乎也「仁至义尽」了。可是,为什么杨佳后来没有放弃呢?是否与杨佳10月5日夜至凌晨接受警方6个小时的讯问程式上有问题有关呢?这篇评论似乎力挺杨佳「不抛弃、不放弃」,称杨佳作为一个公民,直到行凶报复杀人袭警之前,还是先「礼」后凶的,正常行使了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
值得质疑的问题是,从去年10月5日遭查到今年7月1日行凶,杨佳从一个守法公民到一个犯罪嫌疑人,这中间经过警方两次赴京调解,事情的结果丝毫没有向好的方面发展,就留给人们一长串思索。是否因为杨佳提出的1万元赔偿及其他要求过高?还是今年3月15日赴京调解之后,再也没有让他感到事情有经过官方妥善处理的希望?我们不知道上海警方对类似情况调解无效后是如何处置的,很有可能是採取「冷处理」,拖延战术。按道理说,很多矛盾是可以拖着不办的。拖着拖着就不用办了。但是,事情也有另外的一面,时间拖得越长,积怨越深,一旦总爆发就难以收拾。既然警方认为需要调解,并专程赴京,又瞭解当事人孤儿寡母的窘况以及性格执拗的特点,就没有理由任其调解无效,「迫使」一个公民作出最坏的选择。最后,作者把话题归到「调解」这个焦点上,称「调解是一门艺术,既要有原则性,又要有灵活性。好的调解,说服对手放下武器。坏的调解,则是让公民成为罪犯。我猜想,上海警方的两次赴京调解无效,教训可能在原则性过强,而灵活性欠缺。从民警6死4伤的结果看以及罪犯最终也要以命抵命,总共是7条人命,如果当时1万元赔偿即使高了一些也接受了,或许可能避免这次惊天血桉。我们在调解人民内部矛盾时,始终有一个误区:总担心当事人得寸进尺,漫天要价,而採取能省则省、能免则免的办法,往往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因小而失大。」
如果杨佳作为一个公民,直到行凶报复杀人袭警之前,都是先「礼」后凶,都是一个正面的「许三多」,都在正常行使了一个公民所拥有的权利,那么上海警方对事后发生的悲剧应当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可上海警方会向公众检讨自己的过失吗?上海媒体有对上海警方的批评吗?想起1999年,北京青年黄谦到上海找同学未遇,仅仅因为见到派出所前「有困难找员警「的牌子就轻信于心,随即被上海警方无情收容,在牢里被狱头逼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在遣送的路上饱尝饥寒交迫又腹泻不止,到江苏徐州差点没死掉。《中国青年报》有报导,上海媒体历来装聋作哑,上海警方何时公开检讨过这个过失,何时正面直视过这个警界侵犯人权的极端丑闻?
再看《北京晚报》对杨佳桉的评论,自然比上海媒体的评论更加客观些,毕竟异地监督也是当下媒体的特色。不过,纸媒体对事件的评论多数是隔靴挠痒,而在网路上则是一针见血,力挺杨佳「杀得好」的声浪一阵比一阵高,甚至有人称其为「侠客」,这种非理性的称讚或许是说明杨佳的个人权利遭遇了上海警方的某种侵犯,杨佳有冤情,否则一个热爱生活的人不会这么不珍惜自己的生命,不会那么仇恨。
我们看到在网路上,杨佳的旅游生活图片,包括「一个老光棍对结交美女」的渴望,一一被公开,网友们也似乎津津乐道,但回到一个主题,就是为什么杨佳对上海员警,尤其是上海警察局里面的督察那么仇恨呢?至今,上海警方仍然没有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说法,所谓群众利益无小事,其实是群众利益都是屁大的小事了。
知了 08-7-21 11:41
看得出楼主似乎在为王佳鸣冤
真的不明白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王佳呐喊鸣冤。可鸣冤的人们可曾想过那六条霎那间逝去的生命?难道他们就真的该死吗?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以至于在他们无辜死后还不得安息?
退一步讲,假如【请注意,我说的是假如,因为到现在谁也没能出示真凭实据来证明王佳被殴打】王佳确实被上海警方殴打,这难道就成了可以杀人的理由吗?打人者就该死吗?打个比喻:你在大街上与人发生口角,对方人多势众,你吃亏了,事后你要求赔偿没有得到满足,于是你将打你的人个个杀死,你还理直气壮的说:因为他们先打的我,而且没有赔偿我。这能成为你杀人的理由吗?能成为你无罪的借口吗?
在这件事里,警察再错,罪不至死;王佳再冤。刀伤六命!!
鸣冤的人们啊,在你们为王佳鸣冤的时候想想那六条曾经鲜活的生命吧,谁为他们鸣冤?谁在意那天堂里有六个冤魂在游荡?谁在意有六双无辜的眼神在天堂里注视着这个他们曾经无比热爱,又无比留恋的繁华世界??
wanglei_uibe 08-7-21 12:38
《北京晚报》的评论以及狰狞山峰的思考,都非常有道理!
taoxm 08-7-23 23:36
[quote]原帖由 [i]知了[/i] 于 08-7-21 11:41 发表 [url=http://bbs.qianlong.com/redirect.php?goto=findpost&pid=12830313&ptid=1415358][img]http://bbs.qianlong.com/images/common/back.gif[/img][/url]
看得出楼主似乎在为王佳鸣冤
真的不明白这世界到底怎么了,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为王佳呐喊鸣冤。可鸣冤的人们可曾想过那六条霎那间逝去的生命?难道他们就真的该死吗?他们究竟做错了什么?以至于在他们无辜死后还不得 ... [/quote]
王佳是谁啊????
KYZ 08-7-24 12:52
为了不再有其他人因为同样的原因死掉,我们应该知道杨佳为什么要杀人,而且只杀上海闸北的警察。是果皆有因,只有查明原因,才能根治问题,杜绝类似惨案。
铁血☆战士 08-7-24 13:52
"这次,上海警方碰上'不放弃、不抛弃'的精神偏执型青年杨佳,这种多少有些缺陷的性格用在好的方面或许可能成为许三多,相反的话,就变成杨佳式的社会悲剧。"
精神偏执型青年杨佳装备好差啊,一个民用望远镜加上一把水果刀,就是拿一把制式M-9军刺也显得“匪”一点(地摊上就有),或者港片《中南海保镖》里捍匪袭警用的“56式军刺”(越战时装备中国特种兵的,三棱形的血槽可以在短时间内让目标失血过多而休克),就是用匪惯用的制式装备——加装榴弹发射器的AK-47(卡拉什尼科夫同志为全球穷人设计的可靠武器),也可以象《第一滴血》中的“蓝波”一样从闸北警局1楼攻到21楼然后全身而退?
总之是一场悲剧!
一名歹徒VS9名警察+1名保安,结果警察保安5死5伤,歹徒毫发未损。而行凶地点就在公安局内。更让人冷汗不迭的是,上海还是此次奥运会的协办城市之一。不想对几名警察的能力作评价,现在警种分的细,很多警察都是坐办公室的。可是这里想说的是,毕竟,你们的名字是:中国人民警察;你们头上顶的是国徽;你们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这些面前任何工作细分的辩解都是苍白的,因为当面对危险的时候,你们只是人民警察。希望你们能在拿着纳税人钱的时候,能给人民安全感;希望你们在面对危险的时候想想入职宣誓的誓词。
目的就一个,让警察同志们警惕起来,危险无处不在,时时记住自己的使命。
再次向牺牲的五名警察敬礼,向负伤的警察致以诚挚的慰问。
china_sddy 08-7-24 14:14
尊重生命 构建和谐
仅仅一桩或有或无的琐事,结果是六名警察遇难,五名受伤,行凶者面临死刑的公诉.
作为当事人杨佳,姑且抛开是是非非的客观因素,所谓的警察殴打,刁难,辱骂.........................
那非得用极端手段解决吗?非得用鲜活的六条生命来给你垫背吗?你想过这六个人的妻儿老小吗,你想过他们的亲人在听到噩耗后的反应和后果吗?你想过你母亲知晓你的所作所为的后果吗?
为了一己之私,发泄愤恨,铤而走险,残杀无辜,天理不容,全民唾骂..............
铁血☆战士 08-7-24 14:16
想起1999年,北京青年黄谦到上海找同学未遇,仅仅因为见到派出所前「有困难找员警「的牌子就轻信于心,随即被上海警方无情收容,在牢里被狱头逼着唱「世上只有妈妈好」,在遣送的路上饱尝饥寒交迫又腹泻不止,到江苏徐州差点没死掉。《中国青年报》有报导,上海媒体历来装聋作哑,上海警方何时公开检讨过这个过失,何时正面直视过这个警界侵犯人权的极端丑闻?
看来国家暴力机关从此就不只是低头收保护费了还要警戒一下下!*-001
慧眼看凡尘 08-7-24 16:58
从过去的人 民警察,沦落到到现在的人 民公 敌,确实是一个可哀可叹的结果。看到这些,我们忍不住要问一声:为什么? 表面上是源于腐败或者粗暴执法或者执法不公,实质上,应该是立场问题,你们是站在人 民一方,还是站在既得利益者一方,是为人 民服务,还是为权贵服务!
nzzt 08-7-25 13:51
杨佳肯定不对,做法肯定错误,结果必死无疑。但他为什么会选择这条路?希望相关部门引以为鉴。
yangsht 08-7-25 16:43
文章分析的有道理,因为一辆自行车(审了六小时,结果还是一场误会)而引发一桩七命案(包括杨佳),实在令人痛心。无论从哪个角度讲,都应该反思找出缘由总结教训,而不是回避问题或将问题简单化。
eric0712 08-7-25 17:41
强烈要求公审杨佳,并请全球媒体向全球现场直播,以示上海法院之公正!杨佳杀人,结果一定是死罪。但是我们要搞清楚,到底是什么让一个平时循规蹈矩、热爱旅游的年轻人对警察如此痛恨?我们要搞清楚,2007年杨佳在派出所的六个小时到底发生了什么?